.被錯當貸款保證人15年 自己不知(記者王俊忠、廖千瑩/綜合報導)
台南一名余姓男子身分被國泰人壽錯用為貸款戶的連帶保證人長達15年,96年10月余某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才知此事,國壽卻毫無道歉誠意。
保險公司︰已去函聯徵中心更正
國泰人壽表示,先前因內部疏失、誤植客戶林小姐身分證字號,當時隨即指派專人向林小姐與余先生解釋,並去函聯徵中心修正資料。國壽強調將加強內部控管、教育訓練,提升服務品質。
余某投訴說,去年10月初,因欲與他人合作生意,他向金融聯徵中心申請個人信用報告,赫然發現他為一名林姓女子作保。林女是向國泰人壽貸款,當時未償餘額有3萬5千元。余某表示,他根本不認識林女,怎會做她的保證人。為此他跑了一趟國壽台南分公司查詢,得知林女是在81年11月向國壽申請貸款,連帶保證人姓名竟然是他,貸款清償期到96年12月。
當時國壽台南分公司僅一位鄭姓主管出面說,公司弄錯了,是作業上疏失。他欲向對方索取名片時,對方不肯給,他只好在去年10月底先控告林女涉偽造文書,一、二審檢方在今年7、8月間分別以「該案追訴期逾10年法定期限」為由駁回。他另向台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、尋求法律救濟。
余某認為,只要國壽出示林女當年的借款單據,檢視連帶保證人姓名,真相就能水落石出。余某說,還好林女已完全清償貸款,萬一林女沒能清償,他是不是須負清償責任、面臨被討債甚至查封財產的下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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